一、准考证的办理
1、自考准考证由省自考办统一制作。
2、自考准考证采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的专用准考证PVC证芯,准考证须加盖“湖北省自考准考证专用印章”。
3、考生只能持一个准考证报考和参加考试,直到毕业。
4、准考证号码为12位,在考生首次报名时由当地自考办按省自考办统一规定的规则编排。准考证编号规则见“编号管理部分”。